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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再推多项措施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来源:新华网 阅读次数:767 发布时间:2017-09-30 09:51:59 分享到:

新华社深圳9月29日电(记者王晓丹)为进一步简化市场主体准入手续、释放改革红利,自10月1日起,深圳将推行多项新措施,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高商事登记质量。

记者从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28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7年10月1日起,深圳将在原有“多证合一”的基础上,再整合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原产地证申领企业备案登记。商事主体在办理登记时,由商事登记机关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在深港紧密合作、互利共赢的大背景下,港资企业一直是深圳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者和受益者。据介绍,深圳将逐步试点深港跨境工商文书流转信息化,未来,电子化跨境工商文书将代替纸质版跨境工商文书,并实现内地工商部门可便捷查询文书信息。

深港跨境工商文书流转信息化试点分为启用摘要版工商证明文书、设置文件中转站、开发信息化系统、完成深港两地系统对接四个阶段。据介绍,摘要版证明文书将于10月正式推出,由此前的近百页“瘦身”为一两页纸。

为了营造合理公平的市场环境,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还将通过信用监管以及大数据监管,对在登记和监管工作中发现的存在不诚信行为的申请人进行登记限制,对存在异常情形的申请实行从严审查。

此外,深圳自10月1日起将在宝安区、龙华区试点应用统一地址库加强商事登记,以遏制商事主体通过申报虚假地址骗取登记、随意变更住所信息以逃避监管等行为。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郭驰表示,商事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宽进”和“严管”,新措施有“放”有 “管”,必将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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