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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KONG RE-EXPORT 香港CO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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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
- 服务商:深圳市明晖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人:张翠锦
- 联系电话:13823114022 0755-25184626
-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罗芳路南方大厦C-1501
产品优势|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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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一服务,专业高效。 高效品质,高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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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明晖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经贸促会和商检局批准,可代理各种原产地证书,正规,快捷
代办香港产地证(香港转口产地证/HONGKONG RE-EXPORT CO/香港转载产地证) /香港未再加工证明
A.转口产地证(CR)。转口产地证是一份很重要的清关或贸易文件,用作证明经香港转口到外地货物的产地来源。
B.转载产地证(CT)。用作证明不经过香港转口,直接运往处地货物的产地来源。
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地区或区域性组织达成的协议,国家质检总局授权香港中国检验有限公司(下称“香港中检公司”)对我国经香港转口的出口货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机构签发的原产地在官方声明栏加签 C.“未再加工证明”。
申请人在领到检验检疫局签发的FORM A 证书后,可向香港中国检验有限公司签证服务部提出申请。
未再加工证明”的内容
2.1 “未再加工证明”的中文为:“兹证明该证书所列商品在香港停留/转运期间未进行任何加工”。英文为“THIS IS TO CERTIFY THAT THE GOODS STATED IN THIS CERTIFICATE HAD NOT BEEN SEBJECTED TO ANY PROCESSING DURING THEIR STAY/TRANSHIPMENT IN HONG KONG”。
2.2 该声明加注在已签发的原产地证的官方声明栏,加盖香港中检公司或澳门中检公司的印章,签署人手签并注明加签日期。
2.3 特殊情况,香港中检公司也可以签发单独的“未再加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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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诚信、高效、开拓”为宗旨,为您的货物进出口提供安全便捷的操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