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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业税务登记申报

高效、以客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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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

  • 服务商:深圳铭审会计师事务所
  • 联系人:杨惠芳
  • 联系电话:13502851864  0755-83324159
  •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市花路南花样福年广场B栋一单元315

产品优势|服务承诺

  • 深圳铭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广东高科技产业商会理事单位。是由工商业界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及专业知识的执业会计师负责。 事务所的管理上做到以人为本、专业至尊、简单指导、有效沟通,并建立崇尚专业团队、推崇学习知识、高效服务以客为本的企业精神。


服务介绍 服务指南 服务评价(0

  • 一、概念

    开业税务登记,是接受委托,根据税法的规定,为新开业的纳税人因生产经营活动,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服务活动。


    二、开业税务登记的范围

    1、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1)企业,即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或组织,包括国有、集体、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国独资企业;

    2)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

    3)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2、其他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税务登记申报办理的时限:税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三、开业税务登记申报所需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由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相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及复印件;

    6、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需进行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7、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8、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9、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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