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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变更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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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
- 服务商:深圳港澳国际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陈喜润
- 联系电话:13714436404
-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以北世纪假日广场A座瑞思中心27楼2713-2715
产品优势|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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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一服务,专业高效。 高效品质,高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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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册商标变更简要说明
商标核准注册之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其申请人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注册申请中的指定商品。
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办理转让手续。
办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商标专用权不发生转移。
二、注册商标变更办理途径
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三、注册商标变更的书件格式
1、《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
2、《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书》;
3、《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书》;
4、《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书》。
四、注册商标变更流程
1、准备申请书件
1) 变更申请书(根据申请办理的具体内容选择书式);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一式一份,由申请人盖章;
4)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中文译本。
2、提交申请书件
由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3、缴纳变更规费
一份变更申请应缴纳变更规费1000元。
五、注册商标变更注意事项1、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
2、变更申请提交后,商标局受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
3、如果变更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4、变更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变更证明;
5、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6、共有商标的变更申请核准后,变更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如果其他共有人需要,应申请补发证明;
7、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8、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