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2016年第一批科技创新券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附件1)按规定时间到市民中心行政服务东大厅12-14号窗口领取创新券。

  • 政策原文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领取2016年第一批科技创新券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委将于2016年4月18日(星期一)启动深圳市科技创新券发放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单位(附件1)按规定时间到市民中心行政服务东大厅12-14号窗口领取创新券。请领取人员携带创新券申请回执和身份证。如无回执,请携带单位相关证明材料。

创新券具有重复充值功能,请曾获市科技创新券资助并已领卡的单位携带旧卡前来服务东大厅12-14号窗口充值。

表1.创新券发放单位及领卡时间

领卡时间 领卡单位序号
4月18日(星期一) 1-150(上午)、151-350 (下午)
4月19日(星期二) 351-500 (上午)、501-700 (下午)
4月20日(星期三) 701-850 (上午)、851-1050(下午)
4月21日(星期四) 1051-1200(上午)、 1201-1376(下午)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6年4月14日 

附件:2016年第一批科技创新券发放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