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资助计划公示

按照形式审查、专项审计和材料核查等程序,对拟列入2015年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资助计划的深圳市盛之景精品有限公司等1936家企业申报项目进行了审核,并报市财政委复核。现予以公示。

  • 政策原文

根据《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署按照形式审查、专项审计和材料核查等程序,对拟列入2015年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资助计划的深圳市盛之景精品有限公司等1936家企业申报项目进行了审核,并报市财政委复核。现予以公示。

凡对列入资助计划拟资助企业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向我署提出投诉意见,并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我署将立即对投诉展开调查,并出具调查结论。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将会同市财政委员会联合下达资金资助计划。

联系人:吴成蛟
电  话:82975860
传  真:83414061
E-mail:wucj@szjmxxw.gov.cn

附件:2015年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资助计划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署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