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申报意向的项目单位,请先行通过电话咨询具体事宜再正式申报。
- 政策原文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产业重大专项的通知
为加快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我委现组织2019年产业重大专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项目须符合相关领域规定的具体方向和指标要求。
2、项目未获得过国家预算内专项支持,且在本年度未申请过国家其他预算内专项支持。
3、项目备案(或核准)、环境影响批复(或备案)、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预审)、规划许可证、节能审查等要件齐备。
5、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先进可靠、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6、项目(或示范应用类项目的依托工程)固定资产原则上不低于2亿元。
二、重点支持领域
(一)轨道交通装备。
(二)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
(三)工业机器人。
(四)智能汽车。
(五)高端医疗器械和药品。
(六)新材料。
(七)重大技术装备。
三、申报方式
有申报意向的项目单位,请先行通过电话咨询具体事宜再正式申报。申报单位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并于2018年11月7日17:00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光盘,一式三份)报送市民中心C3109。
咨询电话:
轨道交通装备、工业机器人、智能汽车、重大技术装备:0755-88127431
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新材料:0755-88127605
高端医疗器械和药品:0755-88127540
附件:
1、项目基本情况表
2、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