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范围 1、文博会及其他文化创意产业活动奖励(专指2019年第十五届文博会分会场、配套文化活动)。 2、文化创意产业资金配套项目资助(2018年4月18日后获得资助项目)。
宝安区开展第十五届文博会分会场及配套文化活动等文化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 政策原文
关于开展第十五届文博会分会场及配套文化活动等文化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文化产业园区及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操作规程》(深宝文规[2018]1号,附件1),现就开展2019年第十五届文博会分会场及配套文化活动等文化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文博会及其他文化创意产业活动奖励(专指2019年第十五届文博会分会场、配套文化活动)。
2、文化创意产业资金配套项目资助(2018年4月18日后获得资助项目)。
二、申报条件
请申报单位认真研读《<宝安区关于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操作规程》第九项“文博会及其他文化创意产业活动奖励操作规程”及第十四项“文化创意产业资金配套项目资助操作规程”,依规定申报。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按照操作规程要求填写申请书(附件2),于7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科(宝安体育馆西区310室),申请书电子文档发送至bawtly-cyfzkxxc@baoan.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
1.《宝安区关于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操作规程
2.文博会及其他文化创意产业活动奖励申请书
3.文化创意产业资金配套项目奖励申请书
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19年7月15日
(联系人:徐宝华、徐聿钟,电话:29647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