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面向先进制造业企业定向配租住房的通告

共筹集300套住房面向福田区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定向配租。

  • 政策原文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福田区先进制造业企业定向配租住房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深府规〔201813号)精神,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共筹集300套住房面向福田区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定向配租,现就本次定向配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191014日至20191028日(工作日受理)

二、配租对象

福田区先进制造业企业(详见《福田区先进制造业企业参考名录》排名不分先后)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主体

申请租赁住房的企业,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注册地(或执业地,下同)和税务登记地在福田;

2.承诺5年内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均不迁出福田;

3.属福田区先进制造业企业(详见《福田区先进制造业企业参考名录》)。

(二)个人承租条件

承租单位应当面向本单位职工自行组织配租,且实际承租人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与承租单位已签订有效全职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且在本单位正常缴纳社保;

2.实际承租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或住房建设用地;

3.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均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任何形式的政策性住房(含公共租赁住房);在本市未领取任何形式的租房货币补贴,领取过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但自人力资源部门首次发放租房补贴之日起已满1年的除外。

四、申报资料

申请所需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1

福田区先进制造业定向配租申请表

打印(盖章)

2

入住人员信息表

打印(盖章)

3

申报企业证照

(含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4

2018年度的国、地税纳税证明

打印(盖章)

五、配租房源

本批次房源共300套(1168间),具体分布在坂田片区。

建筑面积约6889平方米,三房两厅32套,四房两厅268套。

六、承租原则

用人单位以整套为单位承租。为充分利用住房资源,每套住房的房间须提供给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员工入住。

七、基准租金标准

坂田项目:约39//平方米。

上述租赁项目采取年递增方式缴交租金,每年递增3%,具体租金价格以租赁合同为准。

八、物业管理费

坂田项目:具体金额以租赁合同为准。

以上项目专项维修基金0.25//平方米。

九、房源地址

坂田项目:龙岗区坂田街道百利路6号。

十、租赁期限

合同租赁期限3年,期满后承租企业仍有租房需求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提出续租申请。符合届时配租条件的,可续租一次,续租期限不超过3年。承租企业被取消配租资格的,不予续租。

十一、申报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向申请本次定向配租的企业,请于申报时间内,登陆“福田区政府产业资金/企业人才住房申报网”(网址:http://www.szft.gov.cn/)进行申报,按先进制造业认定标准及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在线打印《福田区先进制造业定向配租申请表》,将纸质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递交到“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受理部门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格式审查,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十二、审核流程

福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按规定受理用人单位申请后,再经初审后将用人单位和拟入住人所有信息资料移交至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审核、排序、形成配租名录,在福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通知名录内用人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有关手续。

十三、选房规则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根据受理的企业纳税额,及职工住房需求和婚姻状况等情况采取依次自主选房或抽签选房或其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组织选房。具体选房方案根据受理情况另行制定。

十四、监督和举报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或福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举报电话:82918949

福田区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十五、重要提示

(一)承租企业只允许将该住房配租给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该职工不得同时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二)住房配租实行诚信申报制度,申报单位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申报单位实行住房专员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三)承租单位应将本单位配租职工住房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相关信息在本单位网站或者信息公告栏公示,并将入住人员信息报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备案;

(四)单位存在虚报瞒报、骗租、转租、违规使用住房及对本单位职工资格把关不严等行为的,依照深圳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处理。

十六、部门咨询电话

福田区政务大厅受理窗口咨询电话:8292571882925728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咨询电话:82918949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福田区先进制造业企业参考名录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9108

相关文件:

附件1.福田区先进制造业企业参考名录(74家).xlsx

关于受理福田区先进制造业企业定向配租申请的通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