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田区防控疫情同舟共济“福企”十一条政策第一批劳动用工支持项目及企业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福田区防控疫情同舟共济“福企”新十一政策》的规定,给予支持

  • 政策原文

  根据《深圳市福田区防控疫情同舟共济“福企”新十一政策》的规定,经审议,拟对以下企业及项目(详见附件)给予支持。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8月5日— 8月11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福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反映(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F栋2楼,联系电话:82925718,传真电话:88910603,邮政编码:518038,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并提供联系方式。

      附件:2020年福田区防控疫情同舟共济“福企”十一条政策劳动用工项目拟支持企业汇总表(第一批)

福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