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六批龙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实施文化强区战略,进一步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龙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根据扶持方式分为项目补贴、配套资助和奖励资助三种。该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为300万元。

  • 政策原文

区各文化企业:

  根据《龙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的精神,我局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展2020年龙华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龙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创研发成果产业化及市场推广资助,具体内容可登录“龙华政府在线→部门信息公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策法规”中查阅。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流程:企业注册账号——账号审核(已注册的不需重复注册)——网上填报资料——网上初核通过——网上打印申请表格——纸质材料提交受理;

  (二)网上申报地址:龙华政府在线→部门信息公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龙华区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申报系统深圳市龙华区文化产业网→在线申报→登录

  地址:http://218.17.16.135:8090/REQ-APP/default.html

  (三)材料提交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17B03

  咨询电话:29561502、23336269

  三、网上申报时间:8月12日-8月20日(7个工作日)

  四、纸质材料提交时间:8月26日前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者须仔细阅读并了解《细则》中各项规定,按照《细则》的要求进行申请。

  (二)通过预审的纸质申报材料应按照表格中“本申请所附材料清单”的要求准备相应份数,A4纸正反面打印,连续编页码,胶装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三)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主管部门将于1-2个工作日内回复审查意见;请企业申报人员留意网站更新情况,初核不合格的可修改后重新提交,未重新提交而导致超过申报时限的视为逾期申报。

  (四)申请者须同意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其申请材料中的部分内容,接受由主管部门委托的机构对申请者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计。

  (五)申请者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六)申请单位需对申报材料自行留底,主管部门受理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