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广东省政府质量奖配套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奖励(资助)标准,获得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一次性给予 100 万元奖励。

  • 政策原文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经贸信息综合字〔2016〕149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19年广东省政府质量奖配套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资助)对象

  已获得2019年度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的深圳企业。

  二、奖励(资助)标准

  获得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一次性给予 100 万元奖励。

  三、需提交申请材料

  (一)质量品牌领域配套奖励(资助)资金申请表;

  (二)获得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的文件(或奖牌照片);

  (三)获奖单位的营业执照照片;

  (四)其它必要证明的材料。

  四、业务受理

  申请人须在2020年10月7日前完成网上申请,申请时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品牌领域配套奖励(资助),点击开展申报。

  我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限期1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充完善,逾期未能补充完善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姚一愿,电话:83070055,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801室。

  特此通知。

  附件:质量品牌配套奖励(资助)资金申请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