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工厅科〔2020〕725号)要求,为做好2020年我市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工作

  • 政策原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工厅科〔2020〕725号)要求,为做好2020年我市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通知》要求,通过线上系统(网址:www.miit-ipr.com)进行填报。企业应在网上注册并填写企业基本信息,上传知识产权运用工作情况,完成自评估,导出打印申报书并签字盖章。

  二、请于10月22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光盘1份)和申请推荐函(一份)报送我局,电子版发送zhangzheng@gxj.sz.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工厅科〔2020)725号)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88102069)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17日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工厅科〔2020)72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