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盐田区2021年度第三批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及使用经费的公示

根据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相关管理规定,现按照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的审批流程,公示盐田区2021年度第三批产业发展资项目.

  • 政策原文

      根据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相关管理规定现按照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的审批流程,公示盐田区2021年度第批产业发展资项目(详见附件,该批项目于2020年受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由其转交项目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进行反馈。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将予保密。提出的异议及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对提出的异议,项目受理部门将认真调查核实。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凡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2274418325293685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行政中心420

  邮编:518081

  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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