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示2021年第一批宝安区企业展位费项目拟立项企业名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宝安区关于促进产业稳增长的若干措施》(深宝规〔2019〕11号)、《宝安区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20201年第一批宝安区企业展位资助项目的申报、受理工作,现将20201年第一批宝安区企业展位补贴初审通过的企业名单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1年5月19日-5月25日。

  • 政策原文

 为贯彻落实《宝安区关于促进产业稳增长的若干措施》(深宝规〔2019〕11号)、《宝安区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20201年第一批宝安区企业展位资助项目的申报、受理工作,现将20201年第一批宝安区企业展位补贴初审通过的企业名单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1年5月19日-5月2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企业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的身份和所反映的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补公示企业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我局受理异议的科室:经济运行与产业资金科。

  联系人:曾小姐,27660289。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三路28号海关大厦804室。

  附件:2021年第一批宝安区企业展位费补贴拟资助项目公示名单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