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参评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项目由我局统一推荐、报送至省知识产权局。

  • 政策原文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于评选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1920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市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深圳市参评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项目由我局统一推荐、报送至省知识产权局。

二、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专利权人,可向我局申报推荐项目:

(一)2015年、2016年、2017年深圳市专利奖项目,未获得中国专利奖奖项的;

(二)第四届、第五届广东专利奖项目,未获得中国专利奖奖项的;

(三)2018年我市专利授权量20件以上的企业,可以在以上(一)、(二)项条件以外筛选一项符合参评条件的专利向我局申报。

每个申报人限申报一项,申报项目应满足《通知》中所有的参评条件及要求。

我局将从申报项目中择优确定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推荐项目。

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推荐项目要求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具有推荐名额,请深圳高新区按照《通知》的参评项目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准备申报材料,由我局统一报送。

四、企业自荐项目要求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规定:自2019年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每两年可自荐1个项目参评。请深圳市各示范企业确定本年度是否自荐,选择本年度自荐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请按照《通知》的要求进行自审,确定申报项目,准备申报材料,由我局统一报送。

五、院士推荐要求

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具有推荐资格,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请通过院士途径推荐的项目单位按照《通知》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由我局统一报送。

六、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每个推荐项目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文本(PDF文档)。

(二)推荐函/院士推荐意见书1份(示范园区推荐、示范企业自荐以及院士推荐提供,纸件和电子件,纸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通知》附件);

(三)相关申请书及具体材料要求请直接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www.sipo.gov.cn)——工作通知——关于评选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201944日发布)查询及下载。

请于2019428日前将申报材料(一份纸质材料及一份电子版)报送深圳市知识产权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55-8307075283070159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909

特此通知。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2019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