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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对外投资合作外派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商务局 阅读次数:35 发布时间:2020-02-07 09:00:00 分享到: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对外投资合作外派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部署,现转发商务部重要通知,请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外派劳务人员、出差人员和境外参展的出境疫情防控工作,尽量暂缓派出,从严派出,妥善处理在外人员回国事宜,并从130日开始实行疫情零报告制度,于每日上午11点前就前一天外派人员信息填写调查问卷(见附件1,可长按问卷二维码进入,亦可自行登录QQ348043048QQ474235928查看共享文件)。无新增外派人员或疫情,无需重复报送。

此外,请各对外投资合作企业驻外机构协助搜集驻在国有关医用口罩、防护服、护目镜等防疫物资供货信息和生产厂家信息并按附件2格式报送我局联系人邮箱(吴月溪,joyfor365days@qq.com),便于我市相关单位进口采购。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

2020130

附件1.调查问卷二维码.docx

附件2.物资供货信息表.docx

附件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请进一步做好对外投资合作外派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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