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与国际体育组织签约并确定在我市连续举办 3 届以上的国际性单项体育赛事,按项目类别、赛事等级、竞技水平、影响力、办赛支出等,专项资金可给予每次不超过 1500 万元的办赛资助。 在我市举办的国际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按项目类别、赛事等级、竞技水平、影响力、办赛支出等,专项资金可给予每次不超过 800 万元的办赛资助。

  • 政策原文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关于受理深圳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公告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体育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173 号)和《深圳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文体旅〔2016286 号)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市体育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决定,自201781日至831日,我局受理深圳市高端体育赛事资助、深圳市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资助和奖励、深圳市体育产业园区和基地奖励、深圳市体育企业贷款贴息资助四个类别的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申请。申请单位在此期间可登陆“深圳市体育产业网上申报系统”填报相关资料。详情请登陆“深圳市文体旅游局政务网” (http://203.91.45.56:7001/tysb/),查阅申请指南。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201781

相关附件:

12017年深圳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高端体育赛事资助申请指南.pdf

22017年深圳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资助奖励申请指南.pdf

32017年深圳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深圳市体育产业园区和基地奖励申请指南.pdf

42017年深圳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体育企业贷款贴息资助申请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