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今年开展的第一批受理宝安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扶持资金的申请实际,决定实施全年受理宝安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扶持资金的申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 政策原文
关于实施全年受理宝安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扶持资金申请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宝安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宝发改〔2017〕193号)和《宝安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宝发改〔2017〕287号)等文件有关要求,根据我局今年开展的第一批受理宝安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扶持资金的申请实际,决定实施全年受理宝安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扶持资金的申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18年全年
二、受理窗口
宝安中心区罗田路政务服务中心发展改革窗口。
三、咨询电话
窗口咨询电话:27660190
业务咨询电话:29998111/29999111
四、其他事项
1、我局将根据年度扶持资金盘子规模,对符合规定的申请项目按申报时间先后顺序排序安排发放资金,排满后安排至下一年度发放。
2、请申请单位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宝安分厅http://bsdt.baoan.gov.cn/lawguide/4403060000000075458710001003598001.jspx进行网上申报,上传项目申报资料电子文档或扫描件(具体流程见网上申报页面);上传的申报资料按要求汇编打印成册。
3、申请单位应认真阅读申报公告,按照公告要求确认资质,提供相关材料。资金的申报条件、申报流程等相关文件均已在宝安区政府在线(http://www.baoan.gov.cn/xxgk/xxgkgz/qbmxxgkml/fzhggj/xxgk_112876/jgzn/jggk/)进行公示,其他渠道获得的相关信息请仔细鉴别,以免上当。
3、我局严禁工作人员接受申报企业宴请,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等,如有单位或个人发现我局工作人员有上述情况,请知情者向区纪检监察机关或我局举报。
4、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宝安区发改局 29996851
区纪检监察机关 29998084
特此通知。
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03月19日
附件下载:
1.关于实施全年受理宝安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扶持资金申请的公告.docx
2.宝发改〔2017〕193号关于印发《宝安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pdf
3.宝发改〔2017〕287号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宝安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宝安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