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资助计划申报及专项审计指南

已于2017年10月完成2018年度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网上预申报的民营及中小企业。

  • 政策原文

关于开展2018年度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资助计划申报及专项审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按照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资助计划(以下简称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资金的计划安排,从即日起开始2018年度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的受理及专项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已于201710月完成2018年度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网上预申报的民营及中小企业。

所谓民营企业,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由国内民间资本出资或国内民间资本出资比例占相对控股的企业,以及由上述两类企业控股的企业。

所谓中小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的各类企业。

二、申请条件

()企业成立一年以上(201611日前注册成立)

()企业完成2018年度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网上预申报内的展会所发生的实际展位费累计不低于2万元。

()申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生产经营状况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

三、资助的范围与标准

资助范围:企业参加的深圳市重点经贸科技类展展会目录内展会所实际发生的展位费。

资助标准:根据2018年度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资金预算总量和申报总体情况确定统一资助比例,资助比例最高不超过50%,且每家企业本年度所获得的资助额不超过50万元。

四、所需申报材料清单

()《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资助计划申请表》(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内直接打印)

()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可免交组织机构代码证)

()参展明细表及所附申请材料清单(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内直接打印)

()2016年度的企业纳税证明(国税和地税)复印件;

()社保部门提供的2016年度12月份缴纳社保职工人数证明复印件;

()实际发生展位费用的合法凭证复印件,包括:发票、会计记账凭证、银行付款凭证、银行对帐单等;

()与组展方(主办或承办机构)签定租用展位的合同复印件;

()企业参展现场照片(要求4R4D彩印冲洗,照片清晰,必须能体现出整个展位全貌及参展公司名称或企业标识等)

()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见附件3)

()国家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平台数据填报负责人联系方式回执(见附件4)

以上材料均要求以A4纸型制作,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每页申报材料均需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五、申报时间与方式

申报受理时间为59日至529(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申报企业请登录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系统(网址:http://zj.szjmxxw.gov.cn/sfwweb/,在线打印相关申请材料,连同其他纸质申报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按此次申报受理时间安排递交至我署。

本年度申报受理与专项审计工作将同步进行,请申报企业同时提交审计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第六条)

本年度申报受理及专项审计时间安排如下:


六、专项审计及所需材料

对已经受理的申请企业,将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在受理现场进行项目的专项审计,接受专项审计的企业无需支付审计费用。

专项审计所需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并与申报资料中复印件内容一致,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多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实际发生展位费用的合法凭证(包括发票、会计记账凭证、对公账户付款凭证、银行对帐单)

()2016年度的企业纳税证明(国税和地税)原件;

()社保部门提供的2016年度12月份缴纳社保职工人数证明原件;

()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与组展方签订租用展位的合同;

()我署或专项审计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根据现场审计情况,当面通知)

七、受理地点及地址

受理地点: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署多功能厅

地址:福田区新洲路4009(五洲宾馆南侧,新洲路辅道200米处)7

八、后续相关工作安排

()公示

申报审核通过的企业,将会在我署网站进行公示,预计公示时间在9月份。

()办理资金拨付工作

预计在9月份进行,列入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资助计划的企业,将按我署公布的有关办理资金拨付通知要求办理拨款手续。

九、联系方式

()我署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吴成蛟 82975860 杨文友 83052049

 真:83414061

 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40097706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8810142788101173

()各有关受理单位联系方式


附件:

1.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系统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操作说明

2.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资助计划申请表(样表)

3.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

4.国家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平台数据填报负责人联系方式回执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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