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申报对象:在深圳市注册的物流企业。

  • 政策原文

关于开展2019年度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深交〔2016494号)的规定,现开展2019年度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深圳市注册的物流企业。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企业从201955日起至524日,可选择现场申报或在线申报。现场申报的,在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西厅或各区行政服务大厅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在线申报的,在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进行申报,申报后将书面申请材料送至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西厅或各区行政服务大厅。逾期不予受理。

三、有关说明

(一)本行政服务事项的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受理地点等信息,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输入“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后查阅下载。

(二)本行政服务事项的设立依据、申报指南、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三)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并查询办理进程。咨询电话:0755-8316809283168329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2.2019年度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申报指南

3.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评分标准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19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