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组织申报深圳市第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通知

应不低于“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各类产业基地应具备的资格和业绩条件”中对应基地类别的最低要求。

  • 政策原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组织申报深圳市第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有关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我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示范作用,促进我市装配式建筑的全面发展,根据《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深建规〔201810,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0)(深建字〔201827),现组织开展深圳市第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以下简称“市产业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

1.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在装配式建筑领域具备一定的专业实力,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和管理能力,市场信誉良好,技术或产品在行业发展中有一定影响力;

3.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管控体系;

4.具有装配式建筑项目实践经验,且参与项目具有示范作用;

5.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各类质量事故。

()资格和业绩条件

应不低于“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各类产业基地应具备的资格和业绩条件”(详见附件1)中对应基地类别的最低要求。

二、申报材料

满足申报条件的单位,根据《管理办法》编制申请材料,内容应包括(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

()申报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申报表》;

()《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

()资格和业绩证明材料。

三、申报流程

()网上申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各申报单位按申报材料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在网上申报时间内,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693981103B32014113001)注册申报,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上传申报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申报表》《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均为盖章扫描件);将资格和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至以下邮箱:cjzxgreen@zjj.sz.gov.cn(注明申报单位、申报基地类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网上受理。经初审,申报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不齐全的,申报单位须在网上受理截止时间前在申报系统中补齐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19520日至24;网上受理截止时间:201952418:00

()答疑时间:2019515日下午14:30-17:30在设计大厦5楼第四会议室进行答疑。

()专家评审时间:专家评审会另行通知,申报单位在参加专家评审会时,提交与电子材料一致的书面材料进行评审。

五、公示公布

经评审和审查符合条件的基地,将在“深圳市住建局网站(http://www.zjj.sz.gov.cn/)”予以公示,并按《管理办法》对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予以认定和公布。

六、其他事项

已被国家住建部、广东省住建厅认定为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单位,可不重复申报。

特此通知。

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83787861,18319437570

龙工,联系电话:83785001,13543343810

附件:

1.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各类产业基地应具备的资格和业绩条件

2.申报材料要求

3.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申报表

4.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9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