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面向先进制造业企业定向配租住房的通告

筹集200套住房面向先进制造业企业定向配租。

  • 政策原文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南山区先进制造业企业定向配租住房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深府规〔201813号)精神,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区决定筹集200套住房面向先进制造业企业定向配租。现就本次配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8年度工业增加值位于全市前500位、且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在南山区(不含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具体名单见《南山区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附件1)。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时间:201910149:00-102718:00(含周六、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方式:在《南山区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中且有意向申请本次定向配租的企业,于申报时间内登录“南山区企业住房信息申报系统”(网址http://nsrcaj.szns.gov.cn/login),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上传申报材料盖章扫描件。

1、已申报过2019年度人才住房补租或2019年度人才安居住房定向配租,并通过资格审核的企业:申报材料盖章扫描件仅需更新提交《南山区定向配租申报表》(附件2),其他信息根据申报系统提示进行更新。

2、未申报过2019年度人才住房补租或2019年度人才安居住房定向配租的企业:按照本通告要求进行申报。

三、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所需材料、评分标准见《关于面向南山区先进制造业企业定向配租住房的评分标准》(下称《评分标准》,附件3)。

四、房源概况

本次配租房源为万科云城泊寓200套,为市场租赁房源,位于西丽街道打石一路,均为34.78㎡的单间。

五、租金标准及管理费

(一)租金标准:67.8/平方米·月,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同时租金标准每年将会有所变动,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二)物业管理费:160//月。

六、租赁期限

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期满后承租企业仍有租房需求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续租申请,并按照届时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七、确定配租名录

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评分标准》,对申报企业的资格、材料分别审核、打分、排序,并根据房源总量确定配租名录。该名录在南山区政府在线、行业主管部门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监督和举报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南山区人才和保障房分配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南山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九、重要提示

(一)实行诚信申报制度,各企业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企业实行住房专员制度,指定1-2名住房专员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二)承租企业须将本单位人员配租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三)对于申请定向配租的企业,如存在下述行为的,收回住房,自本年度起3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以及该人员的住房保障申请:

1、存在把关不严、虚报瞒报以及违规分配住房等行为的;

2、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入住手续的;

3、未对入住人员信息进行备案的;

4、分配后出现违规转租、出借住房行为的。

(四)对于正在租住南山区住房的企业,如存在下述行为的,不纳入本次定向配租申请范围:

1、累计欠租或连续空置6个月及以上的;

2、存在未提供租住人员明细清单等行为的;

3、上一年度未按要求提交配租、补租相关补充材料的;

4、存在违规发放补租资金且未落实整改的。

十、咨询电话(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南山区住建局:264935082649311826013209;区科创局:26565794;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6542672、南山人才安居公司:26923764(项目情况咨询);系统技术支持:18924647741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南山区人才和保障房分配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及分配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108

附件:

附件1:南山区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排名不分先后).xlsx

附件2:南山区定向配租申报表.xls

附件3:关于面向南山区先进制造业企业定向配租住房的评分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