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关于加快拨付防疫补贴的补充通知

本次扶持项目采取“政府核准数据、企业无需申报、邮寄请款材料”的方式。

  • 政策原文

关于加快拨付防疫补贴的补充通知

各相关企业: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I级响应期间,罗湖区出台了《政企共济共战疫情十条措施》,并经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2020年第一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对辖区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小企业给予防疫补贴,在特殊时期以特别之举,支持企业共克时艰战疫情、稳企稳岗稳信心。

为进一步加快财政资金拨付,早日将政策红利惠及辖区企业,本次扶持项目采取“政府核准数据、企业无需申报、邮寄请款材料”的方式。现就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一)本次防疫补贴的扶持对象:罗湖区有正常经济活动的中小企业;扶持金额:依据企业规模核定。

受扶持企业名单及其扶持金额详见附件1

(二)本条所指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为《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见附件2),划分依据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2018年后新增纳统的中型和小型企业,划分依据为纳入罗湖统计的数据。

(三)本条所指的有正常经济活动,界定标准为企业在罗湖区有持续的、正常的纳统、纳税记录。

二、请款材料

各企业应于2020331日前,直接向罗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请款材料,无需任何费用。请款材料清单如下:

(一)收款收据,注明:“兹收到罗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防疫补贴资金,金额**万元整”,并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

(二)收款账户说明,注明:“以下账户为我公司接收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防疫补贴资金”,然后列明: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企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公司公章。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上述材料的样本见附件3

各企业准备好请款材料后,请邮寄至: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1楼罗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收件人:卓小姐,联系电话:2566661115118104227(此手机号码不接受咨询),邮政编码:518007

疫情防控期间,请各企业予以理解与配合,尽可能采取“非接触”邮寄方式提交请款材料。

三、咨询电话

罗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56666112566660925666795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特别的,为方便广大企业,229日(周六)、31日(周日)正常接受企业咨询。常见问题问答见附件4

四、其他事项

各相关企业应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及时复工复产,并登录“深圳市安全管理综合信息系统”(https://safety.yjgl.sz.gov.cn)做好日查日报。(操作指引见附件5

特此通知。

附件:

1防疫补贴企业名单(按企业名称排序)

2、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3、提交材料样本

4、常见问题问答

5、深圳市商事主体疫情防控信息自主填报操作指引

罗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