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科技企业高成长若干措施申请指南

包括初创型企业孵化支持等10个可申报项目。

  • 政策原文

2020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科技企业高成长若干措施申请指南


       一、编制依据

       为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战略,加快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集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发展,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打造科技创新中心,构建良好的综合创新生态体系,根据《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措施。

       二、支持对象

       本政策适用于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科技企业,符合条件的创新载体及科研机构,服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

       三、限制清单和除外情形

       “行业单项冠军支持”、“R&D投入支持”受统计关系限制,其余项目不受统计关系限制。

       “科技金融信贷贴息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微企业贴息支持”、“科技园区(孵化器)孵化类企业办公用房支持”、“科技园区(孵化器)聚集类企业办公用房支持”、“社会物业租金支持”、“软件开发上云服务支持”不受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综合贡献的限制。

       注册地或经营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应符合福田保税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导向,应为取得福田保税区企业及项目入区证明(简称入区证)的企业,或者为对园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贡献的其他规上企业。

       入园证在线申请:申请人通过福田政府在线--广东政务服务网,查询申请“深圳市保税区项目入区及变更核准”事项后提出申请。咨询电话:0755-82918333-2429(备用号码:82927859)

       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区政府其它政策支持的,本措施不重复支持。本措施支持项目有数量和额度限制,受产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被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企业不予支持。若获得本措施支持的企业违反承诺,区政府有权追回相关支持,并将该企业列入区政府失信企业名单。

       四、申请流程

       第一步:登录“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https://qfzx.szft.gov.cn/,在线填报《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等信息表格。

       第二步:按照本《申请指南》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完成材料的扫描上传,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保持一致。

       第三步:在线打印《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等信息表格及提供《申请指南》所列的材料,将纸质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双面打印,每一页盖章),递交到“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系统无审批状态即时更新功能,企业填报完毕后不用等网上审核即可到窗口交纸质材料),受理部门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核。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材料中的所有页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合订成册后必须盖骑缝章。材料装订顺序按本《申请指南》的表格序号排列,材料厚度较小可采用竖排左侧两个钉装订,材料厚度较大时采用胶装、线装、打孔装之中一种,不能采用拉杆式包装。未按要求装订的材料不予受理。

       (二)企业简介包含以下内容(不超过1000字):

       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注册资金和成立时间、办公地址及面积、主营业务、从业人数、管理水平、行业地位、取得成就等);

       2.近两年的综合数据(包括营业收入、纳税额、营收增长率等);

       3.其他(包括企业资质、专利、获奖、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等情况)。

       (三)有关部门在初审过程中可以采取上门调研和向第三方材料提供方查验真实性等方式进行审核。

       (四)公告结束后10个工作日之内,企业未按时递交拨付流程所需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支持。

       六、联系方式

       (一)递交材料地点

       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深南大道1006号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地铁2号线岗厦北站B出口)

       (二)窗口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2:00-5:45

       (三)业务咨询电话

       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窗口电话):82925718、82925728

       指南项目1咨询电话:82918474

       指南项目2、3咨询电话:82918756

       指南项目4、5、6咨询电话:82913609

       指南项目7、8咨询电话:82915986

       指南项目9咨询电话:23919665

       指南项目10咨询电话:83678350

       申报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区企业服务中心,统计局业务请咨询所属街道办统计工作站。

       七、支持项目

序号

支持项目

项目说明

1

初创型企业孵化支持

对上年度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行业决赛前三名的,或获得融资资金达1000万(含)以上的,或经区科技创新局备案的优秀初创型科技企业,经区联审会审核同意的,给予免租入驻区政府主导建设的孵化器支持,原则上每家企业免租面积最高500平米。

2

科技金融信贷贴息支持

(一)科技孵化贷。对在合作银行获得贷款金额为50万元(含)至500万元(含)为期一年的贷款并于放款当年在区科技创新局成功备案的企业,在贷款期间未发生逾期还款等违约行为的,按时还清贷款本息后,可申请贷款利息50%的支持,通过指定担保机构贷款的可同时申请全额担保费支持,单个企业每年合计支持最高120万元。

(二)科技成长贷。对在合作银行获得贷款金额为500万元至2000万元(含)为期一年的贷款并于放款当年在区科技创新局成功备案的国家高新或深圳市高新企业,在贷款期间未发生逾期还款等违约行为的,按时还清贷款本息后,可申请贷款利息50%的支持,通过指定担保机构贷款的可同时申请全额担保费支持,单个企业每年合计支持最高120万元。

3

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微企业贴息支持

对纳入区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名录的中小微企业,已支付贷款利息并于申请贴息当年结清的贷款,可申请最高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的50%的贴息,当年贴息总额累计不超过20万元。

4

科技小巨人支持

对上年度营业收入2亿元(含)以上,并纳入福田区规模以上企业统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连续两年在15%(含)以上的,最高给予40万元支持。

5

行业单项冠军支持

对上年度市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评定的科技行业单项冠军企业,按市级奖励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6

R&D 投入支持

对已纳入福田规模以上统计范围且符合统计局R&D报送条件的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经费经税务部门核定后超过50万元的,按最高10%的比例给予分档支持,支持额最高200万元;连续两年研发投入占营收比重在10%以上的企业,按最高20%的比例给予分档支持,支持额最高400万元。

7

科技园区(孵化器)孵化类企业办公用房支持

入园(孵化器)前注册且成立时间不满24个月的企业,按照30元/平方米/月予以支持,最多连续支持36个月,支持面积最高500平方米。其中港澳出资占股达到50%以上的企业或获拥有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的企业按50元/平方米/月予以支持。

8

科技园区(孵化器)聚集类企业办公用房支持

上年度对福田区综合贡献较大的园内(孵化器内)企业,按照30元/平方米/月最高1000平方米予以支持。

9

政府物业租赁支持

对上年度在福田区综合贡献300万元(含)以上的,申请租用政府物业作为自用办公用房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企业上年度综合贡献考核情况进行租赁支持,满足综合贡献/5000(元/平方米)的面积部分按市场评估价的50%为基准价予以租赁,其余面积按市场评估价予以租赁,连续支持三年,每年考核一次。享受租赁支持期间不得转租和改变租赁用途。正在租用福田区政府产业用房的企业,须满足现有租赁合同在当年度到期或有新增办公用房需求的条件。

10

社会物业租金支持

对本年度新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上年度在福田区综合贡献100万元(含)以上,且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收比重在10%以上,且当年度营业收入比上年高,且纳入福田区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名录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租用社会物业作为自用办公用房的,按物业所在地管辖的街道办出具的租赁价格报告,给予租金支持每平米每月最高70元,支持额不超过300万元。

        具体申报详情请查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