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深圳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分站申报事项的通知

优先支持和鼓励在站博士后人数达到一定数量并已有博士后出站的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

  • 政策原文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深圳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分站申报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明确提出赋予深圳对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的设立和撤销权限。现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要求,就2020年深圳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分站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等申请设立深圳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分站,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条件申报,优先支持和鼓励在站博士后人数达到一定数量并已有博士后出站的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

二、申报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深圳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分站申报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表》),《申报表》连同佐证材料一并装订成册,一式2份。申报材料涉密的单位需在《申报表》封面醒目位置加以注明。

(二)各申报单位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与申报条件(含基本条件、推荐条件)和《申报表》中涉及到的企业资质、经营业绩、评价评级、承担项目及获奖情况等有关代表性佐证材料,与《申报表》一并装订成册(佐证材料不超过20页)。申报材料要规范整齐,用A4纸双面印制。

(三)材料受理后,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将组织专家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和评议,并征求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审核意见。

(四)经批准设立的深圳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分站将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正式公布,颁发深圳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分站牌匾,并将结果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设站信息纳入全国博士后管理信息系统。

三、联系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0年11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人才园6049室)。

联系人:周宽山、刘新哲,联系电话:0755-88121592。

附件:深圳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分站申报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