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

请严格把握时间节点,按时保质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工作。

  • 政策原文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商办电函〔2020〕37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示范创建活动依据《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附件1)开展,请有意申报认定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单位,严格依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遴选(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附件2)相关要求和说明,认真准备并提交证明材料,并准确填报《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表》(附件3)。同时,按照要求提交《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书》(附件4),相关申报材料的文字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入光盘。

二、请严格把握时间节点,按时保质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工作。请意向申报单位务必于2020年11月15日(星期日)前书面提出申报意向(参考附件5),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至邮箱:chenhao@commerce.sz.gov.cn,并于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下午三点前将申报材料送至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处(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2楼1205室)。

特此通知。

附件:

1.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

2.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遴选(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3.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表

4.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书提纲

5.申报意向书

深圳市商务局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