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办理2019年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一般性资助领款手续的补充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对未能及时办理2019年第二批专利资助、第一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第一批境外商标及境外商标代理机构资助领款手续的申请人补充

  • 政策原文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对未能及时办理2019年第二批专利资助、第一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第一批境外商标及境外商标代理机构资助领款手续的申请人补充通知如下:

  一、延长领款时间

  办理领款手续时间延长至2021年3月22日。

  二、办理领款方式

  此次提交资助领款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电子扫描件,不接收快递及现场办理。

  三、提交领款材料及方式

  单位办理资助领款须提供单位账户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账户证明打印方式详见附件5);

  个人办理资助领款须提供(1)个人账户证明,本人签名(账户证明打印方式详见附件5);(2)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进行电子扫描,将电子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命名方式为:拨款类型+拨款名单序号+拨款名单资助申请人名称,如:专利资助+01+XX公司。

  2019年第二批专利资助、2019年第一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领款材料请发送至:zzsh1@mail.amr.sz.gov.cn;

  2019年第一批境外商标、2019年第一批境外商标代理机构资助领款材料请发送至:zzsh@mail.amr.sz.gov.cn。

  发送领款材料后请留意邮箱中是否有材料补正提示,如有补正提示,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进行补正,逾期未办理视为放弃领款。

  四、打印账户证明信息表

  为提高拨款效率,已上线账户证明模块。请领款人通过网址https://amr.sz.gov.cn/patent.web/UI/zzbf/index.aspx,登录账户证明模块,选择类别、领款批次,检索并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账户证明。

  系统操作过程中需验证身份,验证方式为提供与领款人关联的任一“资助申请编号”和相应的“证件号码”。如操作过程中申请人遗忘资助申请编号或证件号码,可登录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官网首页,点击进入官网首页右侧“资助申请编号查询”模块,参考通知最下面的附件,根据资助拨款申请编号查询指引进行操作,或拨打业务咨询电话进行查询。账户证明模块使用方法参见附件5。

  五、注意事项

  (一)发放资助款实行银行转账拨付,领款人提交资助领款材料前请认真核对所有信息,务必确保银行账户信息真实且有效,如因账户信息错误或账户被冻结等导致资金被银行退回,则视为申请人放弃领款,相关资金将上交市财政。

  (二)资助领款材料需提交电子扫描件,文件必须清晰可见,单个文件大小控制在1000KB以内。

  (三)扫描件文件名称命名要求。

  单位办理领款:

  拨款类型+拨款名单序号+单位简称+账户证明

  个人办理领款:

  拨款类型+拨款名单序号+姓名+账户证明

  拨款类型+拨款名单序号+姓名+身份证

  六、联系方式

  指定电子邮箱:

  2019年第二批专利资助、2019年第一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领款材料请发送至:zzsh1@mail.amr.sz.gov.cn;

  2019年第一批境外商标、2019年第一批境外商标代理机构资助领款材料请发送至:zzsh@mail.amr.sz.gov.cn。

  申请编号查询可登录: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深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官网(http://www.sziprs.org.cn),点击资助拨款模块,根据资助拨款申请编号查询指引进行操作。

  联系电话:26608151、26509833。

  特此通知。

  附件:1.2019年深圳市第二批专利资助未能及时办理领款的名单

  2.2019年深圳市第一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未能及时办理领款的名单

  3.2019年深圳市第一批境外商标资助未能及时办理领款的名单

  4.2019年深圳市第一批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资助未能及时办理领款的名单

  5.账户证明模块使用方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