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1〕27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 政策原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1〕27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内容和申报要求

  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围绕生活类信息消费、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消费、信息消费支撑平台等方向,遴选一批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进一步释放信息消费潜力,推动信息消费扩大和升级(具体示范内容和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

  二、申报流程

  (一)报送纸质材料。申报主体于3月24日前,将《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通过EMS邮政特快专递报送至我局。申报材料须在首页和骑缝,以及相关证明资质文件上加盖公章。

  (二)网上提交电子版材料。申报主体提交纸质材料时,需同步在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系统(www.xinxixiaofei.com/sfxm)注册登录,并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三)评审推荐。我局将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推荐结果不作为安排财政资金支持的依据。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鼎中。

  电  话:88101176。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3070室。

  特此通知。

  附件:1.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2.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