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我局将从2021年4月14日至4月26日开放受理2021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类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申报。

  • 政策原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市监规〔2019〕2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市监规〔2019〕10号)有关要求,我局将从2021年4月14日至4月26日开放受理2021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类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申报(具体申报指南见附件)。请申请人按照本申报指南事先准备相应材料,待系统开放后合理安排时间录入相关信息并尽早提交。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类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