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光明区2021年生命科学产业检测服务行业新增设备项目的申报通知

为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大做强生命科学产业,现发布光明区2021年生命科学产业检测服务行业新增设备项目申报指南。

  • 政策原文

各有关企业:

  按照《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深光府规〔2019〕14号)、《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的通知》(深光府规〔2020〕7号)、《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光科创〔2021〕5号)有关要求,为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大做强生命科学产业,现发布光明区2021年生命科学产业检测服务行业新增设备项目申报指南。


  一、扶持方向及支持标准

  对生命科学领域提供检测、分析、测试、生物资源与实验等服务的企业或机构,按上一自然年度新增仪器设备投资的30%给予资助,每家年度资助金额最高为3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注册登记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光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单位为从事生物制药、高端医疗技术、医药 CRO/CMO、精准医疗、数字生命、中医药研发、前沿技术等领域研发和服务的企业,且经费来源为非财政预算单位。

  (三)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四)自开放受理之日起前三年,申报单位经营规范,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即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消防、社保、统计、财税等方面未受到10万元(含)以上罚款处罚,且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五)自开放受理之日起前三年,信用记录良好,申请资助时不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之中(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数据为准)。

  (六)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区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七)所从事行业或开展的业务按照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或取得相关资质的,按要求取得。

  (八)2020年度对外服务营业额不低于10万元,且完成生命科学领域内项目不少于5个。


  三、受理机关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四、办理流程

  区科技主管部门发布指南——申报单位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向区科技主管部门窗口提交申报材料——项目审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定资助计划——社会公示——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区科技主管部门拨付资金。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4月8日